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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維希·馮·米塞斯,《貨幣與信用理論》

第八節

路德維希·馮·米塞斯,《貨幣與信用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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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節

第一部分:貨幣的本質

米塞斯是一位重要的經濟學家,也是現代自由市場經濟思想的奠基人。他的「奧地利學派」方法在分析經濟過程時強調個人知識、選擇和行動。在他1912年關於貨幣理論的經典論文中,米塞斯首次將奧地利學派的方法應用於宏觀經濟學,在這一部分中,解釋了貨幣的基礎和基本用途。

  1. 貨幣的功能是“通過充當共同的交換媒介來促進市場業務”。貨幣的所有次要功能——促進信用交易、通過時間和空間傳遞價值、作為一般支付媒介——都可以從這個主要功能中推導出來。
  2. 貨幣等商品的存在只有在以生產和消費品的勞動分工和私有財產為特徵的經濟秩序中才有意義。
  3. 隨著社會分工的數量和複雜性的增加,商品的直接交換(易貨)變得越來越成問題。因此,間接交易方式出現並盛行。
  4. 市場條件導致選擇一些適銷對路的商品作為比較常見的交換手段,從而逐漸統一了經濟共同體的貿易手段。
  5. 經濟價值是“希望消費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各種商品以獲得最佳利益的人賦予單個商品單位的意義”(現代價值理論)。因此,經濟價值本質上是主觀的。
  6. 主觀價值是不可估量的;它們只能按順序分級。因此,在每一筆經濟交易中,每個參與其中的人都必然要比較價值。
  7. 貨幣作為一種共同的交換媒介,作為一個共同的分母,它使人們能夠分析具有多種商品的市場。貨幣成為價格指數:它表示所有商品和服務的客觀交換價值。  

閱讀 米塞斯的完整論文。Andrei Volkov和Stephen Hicks的總結,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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