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奴隸制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致我的老主人》

第四節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致我的老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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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摘要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Frederick Douglass)在1848年寫給湯瑪斯·奧爾德(Thomas Auld)的公開信時,已經擺脫了奴隸制,並成為廢奴運動的領導者。道格拉斯描述了他作為奴隸的經歷,他的逃跑,並譴責奴隸制的反人類本質,同時敦促所有人相互尊重。

  1. 基本權利和常規權利之間有根本的區別。前者是根本性的。它們本質上涉及每個人,包括一個人的生命權和自由權。
  2. 奴隸制的宣導者認為擁有奴隸是他們的權利,但他們的主張「僅僅是約定俗成的」,事實上,他們侵犯了所有人的基本權利。
  3. 正如「犯有盜竊、搶劫或謀殺罪的人已經喪失了藏匿權」一樣,奴隸主已經失去了對隱私的要求,應該像殺人犯和小偷一樣暴露在公眾面前。這對於伸張正義和恢復那些仍然被奴役或逃脫的人的尊嚴和人性是必要的。出於這個原因,道格拉斯正在寫這封信。
  4. 逃離奴隸制的決定令人震驚——“黑暗中的飛躍”——但這是一種道德行為,因為所有人都是獨特和平等的。“我是我自己;你是你自己;我們是兩個不同的人,平等的人。
  5. 奴隸通過逃跑侵犯主人財產權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兩者之間沒有自然的聯繫。“離開你,我只帶走了屬於我的東西。”奴隸的逃跑是正義的恢復,不會“減少[主人]獲得誠實生活的手段”。
  6. 任何自由工作,無論多麼艱苦和苛刻,都比奴隸制的條件要好得多,奴隸制的條件“比死亡更可怕”。沒有什麼比個人自由及其帶來的尊重更有價值。
  7. 因此,奴隸主儘管虔誠虔誠,卻是“地獄的代理人”。他們最嚴重的罪行不在於對他們擁有的人的身體暴力,而在於他們故意不人道地培養無知。
  8. 然而,雖然這個“有罪的國家”應該“悔改”,但廢奴主義者應該佔據道德制高點,將所有人,包括奴隸主,視為同胞。

在這裡閱讀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信。安德列·沃爾科夫的總結,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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