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精神就是企業精神:雄心勃勃,主動行動,對機會的警覺。
這意味著要積極主動,而不是對出現的事件和機會做出反應。它涉及充分接受採取行動以實現一個人的目標和處理在這樣做時產生的後果的責任。
管理精神也準備這樣做,但僅限於一定程度。這是態度:「我會為實現我的目標承擔責任——如果別人提供了機會和必要的手段。我會努力工作——如果有人給我一份工作。我會遵守規則,但其他人必須確保規則得到執行。
許多人傾向於將社會視為一種家庭,領導者將確保良好的行為得到獎勵。他們傾向於將經濟視為一種教室或校園,其中將根據成績頒發成績和獎品。他們從未完全擺脫他們小時候第一次學到的責任感,當時父母和老師充當了他們與現實之間的仲介。真正的責任意味著處理現實中的因果關係。孩子們無法做到這一點,所以父母和老師提供了作為因果關係代理的規則,這些規則教孩子們後果,而不會讓他們完全暴露在世界上真正風險的嚴酷現實中。但我們必須長大,意識到世界不是一個家。社會不是一個家庭。經濟不是一場遊戲、比賽或考驗。作為一個成年人,在行動中承擔全部責任意味著直接面對現實,而不是通過任何仲介。
正如《 單打獨鬥》一書的作者布魯斯·賈德森(Bruce Judson)指出的那樣:
當你獨自一人時,無論好壞,努力都沒有“A”。如果您正在做的事情不起作用,您仍然需要支付抵押貸款。你必須對發生在你身上的任何事情承擔責任。(蓋洛普管理雜誌,“'單打獨鬥'的人才”)
政客們經常試圖將中產階級與富人對立起來,將前者稱為“遵守規則”的人。他們指的是什麼「規則」?在市場經濟中,唯一的經濟規則是那些限制自願交換、尊重產權和遵守合同的規則。沒有任何「規則」可以說一個人的工作——甚至他工作的公司——會永遠存在。沒有「規則」可以說工作、投資或房地產市場將繼續提供他們過去的機會和回報。正如每份投資招股說明書所說,「過去的表現並不能保證未來的回報。
責任的企業家概念是一個類比,它借鑒了通常與商業企業家相關的特徵,以便在個人主義的道德準則中捕捉責任的含義。這個類比的要點是要清楚地表明,這種概念與更常見的“管理”觀點有多麼不同,即責任是自我約束、遵守義務、遵守規則。
想想企業經理和企業家之間的區別。經理為其他人管理業務。他負責——在某種程度上。他在由其他人(擁有者)劃定的範圍內做出決定並付出努力。經理必須遵守規則,為業主設定的目標而努力。如果他遵守規則並實現目標,他可以期待回報,他必須行使思想和主動性來做到這一點。但他的獨立性是有限的;有一點,他不會質疑為什麼。相比之下,企業家是擁有者。生意是屬於他的。他設定路線,選擇目標,制定規則。他是一個始作俑者,一直往下。
做經理顯然沒有錯。這是一種高產且具有挑戰性的工作形式,對任何類型的公司企業都是必不可少的。作為一種工作,一種個人生產力的形式,它需要智慧和雄心。我的觀點是,傳統的、有缺陷的責任觀要求我們將自己視為自己生活的管理者,對自己以外的人或某事負責。這是一個人的生活觀,作為一個分支機構,一個人被賦予按照總公司發佈的規則運作,並期望按書行事獲得獎勵。相比之下,客觀主義的觀點——與創始人的個人權利概念相一致的觀點——要求我們在生活中成為企業家:我們目標和行動的完全擁有者和發起者。
同樣,字面意義上的企業家是執行特定經濟職能的人。不是所有人都能成為企業家,但我們更籠統地將「企業家精神」稱為最成功地履行這一職能的人所擁有的一系列性格特徵。從這個意義上說,企業家精神是我們所有人都可以而且應該追求的東西。
為了更清楚地闡明這個類比的含義,請考慮企業家和管理責任概念之間的三個對比點,即追求目標、自我擁有權和對理性的承諾。
管理觀及其具體的責任概念往往將長期確立的做法和期望視為應享權利。它傾向於假設其他人有責任處理公司圍牆外的經濟現實。它願意「誠實地工作一天,換取誠實的一天工資」,但它希望有人——如果不是公司,那就是政府——保證免受失業和殘疾等經濟風險的影響。它把安全視為一種權利,而不是一種成就。
那些有創業人生觀的人都知道,要與他人進行貿易,他們不僅必須生產有價值的東西,還必須接受別人對他們產品的價值判斷和供求相互作用產生的更大的經濟力量作為現實事實: 決定價格、利率、商業週期等的力量。企業家意識到,經濟變化及其伴隨的風險是生活中的事實,沒有人和任何機構可以完全消除風險因素,他們有責任確保自己免受此類風險的影響。他們知道他們必須為退休儲蓄,而不是依賴社會保障。他們知道,他們必須不斷投資於自己的知識和技能,而不是假設高中、大學或研究生學位是在某個領域就業的終身通行證。
如上所述,創業前景並不要求一個人是企業家。它確實要求,如果一個人為一家公司工作,就必須將這種關係視為一種交易,一種時間和才能的出賣。人們必須認識到,只有當自己的目標和利益與公司的目標和利益重疊時,這種交易才有可能,而且只有在這種重疊存在的時候。
在經濟領域是正確的,在生活的其他領域也同樣正確。例如,在家庭方面,企業家觀點並不假定一個人必須(試圖)愛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無論他們的行為和性格如何。它並不假設一個人必須符合結婚、生孩子、上大學和65歲退休的傳統模式。這種模式是傳統的,因為它對許多人都有效。如果它適合您,選擇它並沒有錯。但是,選擇另一種更好的生活模式並沒有什麼不負責任的。關鍵是要根據你珍視和選擇的價值觀進行選擇,然後採取相應的行動——這就是企業家精神。
自我擁有權意識是創業觀的第二個主要要素。企業家是擁有並控制企業的人。它屬於他。當然,他對他的工人,他的客戶,他的投資者負責,因為他對他們承擔的任何義務。但這些義務是他自己選擇的結果,是他所簽訂的合同。除了尊重他人的權利外,他對他人沒有未選擇的義務。他不回答其他人。歸根結底,他只對自己負責。
並非所有人都擁有我們為之工作的企業。但我們所有人都 是 自我擁有者。自我擁有權的概念是一種部分隱喻的方式,用於捕捉個人本身就是目的的事實。這個事實在抽象中陳述比在具體中體現更容易,在一個人的實際觀點和實踐中體現出來。自我擁有權的感覺表現在那種完全的自主性上,這種自主性導致我們對某人說:“他是他自己的人。它涉及對自己的幸福的承諾,將其作為真正的目的本身——不是一個人必須為追求而道歉的東西,也不是一個人只有在它服務於其他目的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的東西。它涉及體驗幸福的能力,而沒有任何成功的內疚感。它涉及一種感覺,即一個人最終唯一回答的人就是自己。
不用說,這不是傳統道德所鼓勵的觀點。在歷史的大部分時間里,人們被告知他們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宗教思想的一個主要分支反映了對自我的管理概念:人是受造物,屬於造物主上帝;上帝是主人,我們為他的緣故而存在,我們代表他管理自己,對他負責。甚至還有一本我們必須遵循的公司政策書——聖經、古蘭經、天主教教理問答。
在 《螺絲帶信件》(The Screwtape Letters) 中,C.S.路易斯(C.S. Lewis)闡述了基督教的道德準則,他讓一個年長、經驗豐富的魔鬼向他的小侄子建議腐化人類的技術。除此之外,螺絲帶叔叔提供了以下建議:
一般的主人翁意識總是要鼓勵的。人類總是聲稱擁有擁有權,這在天堂和地獄聽起來同樣有趣,我們必須讓他們這樣做。現代人對貞操的抵制大多來自人們的信念,即他們「擁有」自己的身體——那些巨大而危險的莊園,與創造世界的能量脈動,他們發現自己未經他們的同意,他們被驅逐出另一個人的快樂!...而且一直...開玩笑的是,“我的”這個詞在完全佔有的意義上是人類不能對任何事情說出來的。從長遠來看,我們的父或敵人(即上帝)會對存在的每件事,特別是每個人說“我的”。他們最終會發現,從不害怕,他們的時間,他們的靈魂和他們的身體真正屬於誰 - 當然不是 屬於他們,無論發生什麼。
在我們這個時代,在很大程度上,公共利益已經取代了上帝,成為自我的“主人”。社會——社區、國家、人類的兄弟情誼——已經成為我們最終要對之負責的實體。20世紀初,約翰·杜威(John Dewey)說:“在各自為政的閃爍的無關緊要的行為中,居住著一種整體感,這種感覺要求並賦予了它們尊嚴。整體就是社會,杜威認為社會高於個人是他的教育理論的基礎,他認為教育的首要目的是社會的適應與合作,而不是培養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成年人思考、成就和生活的能力。
最近,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貝拉(Robert Bellah)和他的合作者發表了一篇名為 《心靈習慣》(The Habits of the Heart)的個人主義批判文章,他們認為:“最後,我們不僅僅是作為個人或社會的目的。我們是一個更大的社會整體的一部分......”這種集體主義觀點被稱為 社群主義,它是呼籲共識和「責任新時代」的前提。相比之下,企業家觀點本質上是個人主義的。社會與其說是上帝或主人,不如說是一個家庭。這是一個機會,可以與其他自我擁有的人進行有益的交流,以追求我們自己的幸福。
自我擁有權隱喻的另一條線與驕傲和自尊有關。正如安·蘭德(Ayn Rand)經常觀察到的那樣,一個有自尊的人不能真正將自己視為犧牲的受害者,只是為了服務他人而存在。那些以自己為榮的人可能對他人非常仁慈;他們可能是外向和敏感的;他們可能擅長協作,並願意妥協以完成工作。然而,就像一個對自己的企業非常自豪和保護的企業家一樣,他們不會妥協自己的原則,也不會將自己的目標或判斷服從於他人的意願。
說到幸福,我指的不是一時的身體愉悅。我指的是那種滿足感,來自於在我們一生中實現我們所珍視的東西,或者至少在生活的主要領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談論幸福的婚姻或一個在工作中幸福的人。這種幸福不是心血來潮或衝動的產物。 理性 是人類認知功能的方法,也是我們唯一的行動指南。它是我們解決我們想要的事物之間衝突的手段,我們使當前行動適應長期目標的手段,以及我們預測我們行動可能產生的後果的手段。
理性的作用不僅僅是作為實現理想目的的手段。它還參與目的的選擇。我們所有人都有需求,如果我們要快樂,就必須滿足這些需求。作為人類,我們所有人都需要一些普遍類別的東西,例如工作、休閒和娛樂中的成就感和效率,給我們帶來友誼和親密關係的關係。在這些類別中,我們所有人都在我們需要的特定事物上有所不同 - 例如適合我們的能力,氣質,個性的特定類型的工作。沒有觀察和理性思考,就無法確定這些需求。
安·蘭德(Ayn Rand)以雄辯的方式表達了幸福與理性之間的關係。她說,幸福是一種不矛盾的快樂狀態。喜悅是情愁內容,但理性是我們消除快樂源泉之間內在衝突的手段:一個目標與另一個目標之間的矛盾,短期和長期之間的矛盾,我們的慾望與現實事實之間的矛盾,包括關於我們需求的事實。如果我們被相互衝突的慾望撕裂,或者如果我們希望得到與現實事實相矛盾的事情,我們就無法達到一種不矛盾的喜悅狀態。
企業家責任概念的最後一個要素是企業家對理性的行使承擔全部責任。他們自己下定決心,他們收集自己的信息,他們不接受公認的智慧,他們依靠自己的判斷。這種特質體現了這樣一個原則,即理性是一種必須由個人行使的能力。沒有其他人可以為我們思考,或權衡事實,或做出決定。這是我們的責任。責任包括通過第一手思想選擇我們的基本價值觀和信念。要自始至終負責,我們必須對自己的原則和價值觀負責,這意味著知道我們為什麼接受它們。
傳統道德觀的擁護者經常聲稱,我們必須在主觀心血來潮和遵守社會習俗和傳統之間做出選擇。事實上,這是認知不負責任的兩種形式。主觀主義者一時衝動,無視道德標準,甚至要求從道德標準中解放出來,他們正在放棄理性的基本功能:把握 現實。但是,那些因為社會規則是規則而順從傳統主義者,正在放棄 把握 現實的任務。如果不採取第一手的方法,一個人怎麼能確定他被教導相信的事情真的與事實或他的幸福一致?如果一個人相信他的所作所為是因為他接受了某種權威,那麼其他人怎麼能確定他明天不會轉向另一個權威呢?
最後一點對於那些主張回歸傳統價值觀的人來說是一個嚴重的問題,這與道德責任的管理觀點相一致。如果道德在於個人所遵循的社會習俗和傳統,而不是他們通過理性掌握的原則,那麼社會就必須保持道德態度的高度統一。過多的多樣性會削弱個人的順從傾向;這將鼓勵他貨比三家。不基於理性的規則無法經受住來自競爭對手思想的挑戰。他們不能通過爭論或說服來維持自己;它們作為行為準則的地位取決於它們被廣泛接受和視為理所當然。它們取決於文化穩定。這就是為什麼像古典雅典那樣,激烈的道德探究的歷史時期發生在跨越文化和宗教界限的貿易高度發達的時期的原因之一。我們當代全球經濟也是如此。
選擇我們的目標並獨立追求它們,以擁有自己的擁有權和依靠理性為榮——這些企業家美德在任何時候都適用,但在今天尤其重要。在我們的個人生活中,只有這些美德才能幫助我們度過糟糕經濟的洶湧水域。在我們的政治生活中,如果不捍衛我們的道德基礎,我們就無法捍衛我們的權利。我們永遠不會停止政府的擴張或維護我們的自由,除非用言語和我們的榜樣證明創業的生活方式是人的方式。
David Kelley於1975年在普林斯頓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後來在瓦薩學院和布蘭迪斯大學教授認知科學和哲學。他關於社會問題和公共政策的文章發表在《哈珀斯》、《科學》、《理性》、《哈佛商業評論》、《弗里曼》等雜誌上。他的著作包括《不堅固的個人主義:仁慈的自私基礎》; 安·蘭德有爭議的遺產; 感官的證據;以及《推理的藝術》,這是該國使用最廣泛的邏輯教科書之一。凱利是阿特拉斯協會的創始人兼執行董事。
TNI文章由David Kelley 撰寫阿特拉斯協會文章由大衛凱利
大衛·凱利是阿特拉斯協會的創始人。作為一名專業的哲學家、教師和暢銷書作家,他一直是客觀主義的主要支援者超過25年。
David Kelley founded The Atlas Society (TAS) in 1990 and served as Executive Director through 2016. In addition, as Chief Intellectual Officer, he was responsible for overseeing the content produced by the organization: articles, videos, talks at conferences, etc.. Retired from TAS in 2018, he remains active in TAS projects and continues to serve on the Board of Trustees.
凱利是一位專業的哲學家、教師和作家。1975年獲得普林斯頓大學哲學博士學位后,他加入了瓦薩學院哲學系,教授各級課程。他還曾在布蘭迪斯大學教授哲學,並經常在其他校區講課。
凱利的哲學著作包括倫理學、認識論和政治學方面的原創作品,其中許多作品以新的深度和新的方向發展了客觀主義思想。他是認識論論文《感官的證據》的作者;客觀主義中的真理與寬容,論客觀主義運動中的問題;粗獷的個人主義:仁慈的自私基礎;以及《推理的藝術》,這是一本廣泛使用的入門邏輯教科書,現已出版第 5 版。
凱利曾就廣泛的政治和文化主題發表演講和出版。他關於社會問題和公共政策的文章發表在 《哈珀斯》、《科學》、《理性》、《哈佛商業評論》、《弗里曼》、《論原則》等雜誌上。在1980年代,他經常為 《巴倫週刊》財經和商業雜誌 撰寫有關平等主義、移民、最低工資法和社會保障等問題的文章。
他的著作 《一個人的生活:個人權利和福利國家》 批判了福利國家的道德前提,並捍衛了維護個人自主、責任和尊嚴的私人替代方案。1998年,他出現在約翰·斯托塞爾(John Stossel)的ABC/TV特別節目“貪婪”中,引發了一場關於資本主義倫理的全國性辯論。
作為國際公認的客觀主義專家,他廣泛地講授安·蘭德、她的思想和作品。他是電影《阿特拉斯聳聳肩》的顧問,也是《阿特拉斯聳聳肩:小說、電影、哲學》的編輯。
“概念與自然:對現實主義轉向的評論(道格拉斯·拉斯穆森和道格拉斯·登厄伊爾)”,《理性論文》第 42 期,第 1 期,(2021 年夏季);這篇對最近一本書的評論包括對概念的本體論和認識論的深入探討。
知識的基礎。關於客觀主義認識論的六講。
“存在的首要地位”和“感知的認識論”,傑斐遜學院,聖地牙哥,1985年7月
“普遍性和歸納”,在GKRH會議上的兩次演講,達拉斯和安娜堡,1989年3月
“懷疑論”,約克大學,多倫多,1987年
“自由意志的本質”,波特蘭研究所的兩場演講,1986年10月
“現代性黨”,卡托政策報告,2003年5月/6月; 導航員,2003年11月;一篇被廣泛引用的文章,關於前現代、現代(啟蒙)和後現代觀點之間的文化分歧。
"I Don't Have To" (IOS Journal, Volume 6, Number 1, April 1996) and “I Can and I Will” (The New Individualist, Fall/Winter 2011); Companion pieces on making real the control we have over our lives as individu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