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資助與科學進步教育阿特拉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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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助與科學進步

政府資助與科學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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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19, 2010

“發明早已達到極限,我看不到進一步發展的希望。 —Julius Sextus Frontinus(羅馬工程師和渡槽總監,西元1世紀)

如果法蘭蒂努斯先生在今天,他可能會承認他對人類思維進步能力的判斷是錯誤的。羅馬文明的成就令人震驚,但法蘭蒂努斯先生錯誤地認為文明已經達到頂峰;我們對今天的世界有同樣的想法是錯誤的。事實上,在我們自己的一生中,我們大多數人都見證了科學和技術的進步,這些進步極大地改善了我們的生活品質。這種改進是一個持續的過程。但科學進步需要廣泛的研究,這是一個昂貴而長期的過程,需要耐心和毅力。

隨著政府活動擴大的大趨勢,科學研究經費現已基本成為政府的特權。聯邦在研發方面的支出在絕對值和相對值上都處於歷史最高水準,今年的預算提議212億美元用於進行一般科學,空間和技術方面的研究。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能源部、環境保護局等政府機構從事獨立的科學研究,國家科學基金會是全國大學和學院科學研究的突出支援者。

但很少被提及的關鍵問題是,資助科學研究是否是政府的必要職能。科學在很大程度上是創新思想和個人之間合作的結果,以至於政府的適當作用相當有限。政府的唯一工作是履行其正當和合法的職能——保護個人權利和最大化個人自由——它必須做的不止於此。根據安·蘭德的說法,“承認個人權利意味著將身體力量從人際關係中驅逐出去......政府是將報復性使用武力置於客觀控制之下的手段。因此,政府的職能是對那些使用武力和危害他人和平事務的人採取行動。根據這一原則,科學研究中唯一明確屬於政府活動適當範圍的領域是國防研究。因此,它必須進行自己的軍事研發研究。

然而,這並不包括目前投入大量聯邦資金的不相關領域的科學研究資金。政府這樣做不僅超越了自己的界限,還侵犯了它本應保護的自由。它通過剝奪人們以他們想要的任何方式使用他們的錢的權利,並強迫他們根據政府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評估來使用它。最重要的是,稅收是所有政府資金的來源,包括用於資助科學研究的資金。政府沒有道德權利拿走這筆錢,這是個人納稅人的財產,除了直接保護納稅人之外,以任何方式使用它。如果納稅人不想把錢花在研究上,政府就沒有道德權利強迫他們。個人自由是文明社會的根本基礎。沒有這一指導原則,其他價值觀就沒有意義。無論科學對社會多麼重要,個人自由的原則都更加神聖。

政府資助的研究問題不僅是道德問題;它還影響著社會的長期繁榮,而社會的長期繁榮是基於科學的進步。科學的本質是,政府融資往往會擠出私營企業的投資。顯然,如果人們繳納更高的稅,他們就不太願意在私人研究投資或向研究基金會捐款上花額外的錢。危險在於,隨著科學變得依賴政府,科學發展的速度將會放緩。除非我們扭轉這一趨勢,否則我們將在道德和物質上阻礙我們文明的進步。

馬利尼·科赫哈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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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利尼·科赫哈爾
政治哲學
科學與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