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客觀主義者對正外部性的觀點是什麼?慈善真的是資助成本低於匿名收益的專案的唯一道德方式嗎?
也許真正的問題是,只要有足夠多的人這樣做,自我利益不會鼓勵我不捐款嗎?
答: 根據L.H. Rockwell, Jr.(路德維希·馮·米塞斯研究所的創始人兼總裁)的說法,外部性可能是主觀的,因為不同的人可能會對成本和收益有不同的看法。它們發生在經濟活動的自然過程中,不需要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預來“糾正”它們。(也不確定政府能否做到這一點)。恐怕我不熟悉奧地利學派和路德維希·馮·米塞斯的觀點,所以我不能評論他們對這個問題的具體處理。(我建議你寫信給米 塞斯研究所 ,如果你對米西安的觀點有更具體的興趣, mail@mises.org )。
如果創造外部性的行動是在自由的環境中善意地採取的行動,那麼對他人的間接利益對那些承擔成本的人來說並不是不公平的。只要那些承擔成本的人獲得他們想要的好處,他們的投資對他們來說是值得的(否則他們一開始就不會為專案提供資金)。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可能不付錢就獲得了好處,但他們沒有傷害任何人。(當那些付費的人不被允許獲得好處時,情況要糟糕得多。
客觀主義倫理學認為,理性的自我利益(通常可能是間接的)是一切行動的正確基礎。因此,這些專案是由那些認為資助它們符合他們自身利益的人資助的。如果贊助人看到他們為此類專案提供資金直接或間接的好處,那麼向他們捐款符合他們的利益。如果他們沒有看到好處,那麼他們就沒有正當的道德理由這樣做。
因此,慈善或為項目融資的自願支付手段,總是應該為付款人本人帶來某種利益。自願付款是資助此類專案的唯一道德方式,因為強制付款永遠沒有道理。(原力削弱了估價師選擇估價的能力。
未經同意強制付款不僅是對權利的侵犯,而且破壞了價值而不是創造價值。
如果其他人向您認為有益的專案提供了大量捐款,那麼不這樣做可能符合您的自身利益。原則上,大多數客觀主義者(甚至大多數理性的人)都會認為資助這樣一個專案符合他們的長期自身利益。但是,如果項目在沒有您支持的情況下繼續進行,那麼您可能希望避免為此付費。在事件的邏輯過程中,從這樣一個專案中受益最大的人會發現支付符合他們的自身利益。如果沒有人認為這符合他們的自身利益,那麼這個專案可能一開始就不應該進行。
客觀價值只有通過自由行使獨立、理性的判斷才能存在。經濟價值和貨幣價格也是如此。市場價格無非是客戶願意和能夠支付的價格以及生產者願意和能夠接受的價格。如果一個專案缺乏資金,或者一個產品找不到市場,證明它 確實 是具有正外部性的“公共產品”的唯一方法是通過合同安排來證明這一事實,人們 同意 支付以獲得或創造利益。未經同意強制付款不僅是對權利的侵犯,而且破壞了價值而不是創造價值。